【个人办理】居住证新办
2017-10-24
作者:FESCO小编
服务对象:员工
服务范围:北京
受理地点:雅宝路总部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条件: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 在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 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 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注: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所需材料:
如未做特殊说明,以下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A4复印件:
一、公司所提供材料: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意见栏中需填写“同意”字样,负责人签字,且公司盖公章,同时确保申请表上打印的照片清晰;
2、《关于为xx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参考:单位基本情况,主营业务、上一年度经营纳税情况、员工规模及申请人基本情况、业绩表现)
注:朝阳区、开发区、海淀区有具体模板,请参考相应区县的温馨提示。
3、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若为高新技术企业需同时出具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诚信声明》,需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见相关下载);
6、聘用单位为申请人出具任职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可参考下方模板);
二、申请人所提供材料:
1、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没有学位的需提供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资质)证书和企业聘书(非公有制企业无需提供聘书);
注:(1)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提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查询。如查询不到,需由相应机构出具认证报告;
(2)职称证书通过考试获得的,提供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获得的,提供《职称评审表》(高级职称另需提供《任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非京二代身份证;
3、由聘用单位在京连续代扣代缴个税证明;
注:(1)须提供距离当前日期至少连续6个月的个税缴纳证明,且截止日期月份与提交材料月份最多相差2个月;
(2)各区县对个税证明时长、个税盖章、签字的要求请参考具体区县温馨提示;
4、由聘用单位在京连续缴纳的社保记录,可不提供纸质材料(朝阳区除外);
5、有效期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递交申请材料时合同有效期距终止日期不少于六个月,合同为中文;若劳动合同与外地公司总部签订的,则需同时提供在京分支机构的在职证明;
6、在京固定住所证明;
——自有房的:应提供房产证,如无法提供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税票。产权人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如购房合同为预售合同,除提供预售合同、购房发票、税票外,还需提供小区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开具的地址证明一份;
——租赁房屋的:应提供租赁房屋的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住公房的:应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房主房产证、亲友双方签署房屋借住声明和双方身份证(房屋借住声明可参考下方模板);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提供《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7、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
(1)配偶非京二代身份证;
(2)结婚证;
(3)配偶在京工作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含)以上且为中文),递交申请材料时合同有效期距终止日期不少于六个月,若劳动合同与外地公司总部签订的,则需同时提供在京分支机构的在职证明;
(4)随迁人员户口;
(5)出生医学证明;
(6)父母离异的,子女由申请人抚养的,需出具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7)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高中及以下的子女可以随往);
8、若通过FESCO代送材料,请提供工作居住证系统中个人信息拷屏页及个税信息拷屏页。
下载表格:
1 《诚信声明》.doc
办理流程:
1、符合申办条件的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公司立户手续;
2、公司立户成功后,符合申办条件的员工向聘用单位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3、聘用单位审核通过后,携带办理所需材料到FESCO工作居住证窗口初审;
4、FESCO初审通过后,向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
5、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6、单位及个人需关注网上信息,显示“审批通过,办理完成”后,登陆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打印《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温馨提示:
1、由于FESCO代送的各区县对材料要求不同,请您按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县进行查看并作相应补充:
朝阳区 西城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城区 海淀区
2、网上填写注意事项(请点击)
3、为了保证您的新办手续顺利完成,请您尽量于每月中旬前提出相应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