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新办补充材料——东城区
2018-02-27
1、新办申请表和诚信声明需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法人不能签字,可由法人出具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司相关领导签字;
2、员工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学历信息并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信息,并截图打印查询结果,同时在工作居住证系统中的个人“申请原因”栏中写明查询学历、学位的用户名、密码,以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居住证窗口人员进行核实;
3、自考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留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外毕业证书原件;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按要求提供一式三份;
6、劳动合同应注明有效期,不可为自动顺延合同;
7、个税证明:申办人直接下载“北京互联网地税局(自然人版)”客户端打印连续缴纳最近三年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需在纳税清单证明上注明"以上个人所得税由xx单位代扣代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8、《关于为xx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可不用提供;
9、租赁房屋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10、若随迁子女,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子女大于18岁不可随往;
11、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