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新办补充材料——朝阳区
2018-02-27
人员规模不足50人的企业,需提供公司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协议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近六个月银行工资流水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提供现单位近24个月个税记录(若入职不满两年,提供入职以来所有个税记录),网上填写近六个月个税记录。个税证明空白处由申请单位加盖财务章并注明财务负责人姓名及电话;对于材料中个税要求:申办人直接下载“北京互联网地税局(自然人版)”客户端打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3、劳动合同原件中盖章处需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配偶所提供的在京接收单位的劳动合同不可为中介机构派遣合同;
5、随往配偶时需提供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声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需注明职务(人事主管及以上);
7、各申报单位在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各类业务时,均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FESCO代办除外;(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分别注明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8、需在工作居住证个人系统“个人办理原因”中备注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的用户名和密码;
9、提供近期6个月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10、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