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养老保险进入"全国统筹模式"
2022-03-04
2021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到“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2022年2月2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资金在全国范围内互济余缺,有利于发挥基金的规模效应,增强支撑能力。这项工作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将全面推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由于全国各地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费率、养老制度、待遇计发等方面有很多不同,那么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全国范围内就可以实现统一制度规定、统一调度使用基金、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有利于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自今年年初起,各地均在紧锣密鼓地备战中,并陆续发出停机公告,为上线切换做好准备。 为此,FESCO整理了各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进度表(表1)及2022年2月发布社保比例调整通知的地区汇总(表2)。 ▲表1 各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进度(点击可查看大图) ▲表2 2022年2月发布社保比例调整通知的地区 (点击可查看大图) ⚠️ 特别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国各地医保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已经接近尾声,上线后由于切换停机或系统不稳定,对正常的医保业务有些许影响。请大家不要惊慌,待正常后会陆续解决。 获取更多政策 扫码即刻体验 「政策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