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你明年的到手工资!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指南出炉
2021-12-20
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经开始填报啦
若您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请查收我们为您精心准备的干货指南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
赡养老人、住房租金
住房贷款、大病医疗
六项专扣全面覆盖
扣除主体、扣除限额、填报流程
一网打尽
# 填报入口 #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点击主界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扣除年度选择2022年 # 填报指南 # 子女教育 扣除主体 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扣除限额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100%扣除或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操作流程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1、选择“子女教育” 2、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3、“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点击“下一步” 4、选择“子女信息” 5、点击“添加子女信息” 6、填写完成后保存 7、若与配偶分摊扣除,请填写“配偶信息”,并选择“扣除比例” 8、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 继续教育 扣除主体 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或暂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扣除限额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操作流程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1、选择“继续教育” 2、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3、“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点击“下一步” 4、阅读提示内容后点击“我知道了”。 5、选择“继续教育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6、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 赡养老人 扣除主体 (一)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扣除限额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且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操作流程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1、选择“赡养老人” 2、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3、“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点击“下一步” 4、阅读提示内容后点击“我知道了” 5、点击“选择被赡养人” 6、填写相关信息、确定“分配比例”或“分摊方式”,点击“下一步” 7、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 住房租金 扣除主体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限额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操作流程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1、选择“住房租金” 2、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3、“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点击“下一步” 4、填写“住房租金支出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 住房贷款 扣除主体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扣除限额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操作流程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1、选择“住房贷款利息” 2、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3、根据所选产权证明方式,填写“房贷信息” 4、根据贷款方式,填写“房贷信息” 5、填写“配偶信息”,选择“扣除比例” 6、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 *建议您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以便于您应享快享政策红利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主体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注:若子女已满18周岁,则不可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时间 大病医疗将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操作流程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1、选择“大病医疗” 2、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3、填写本人信息 4、阅读提示后,点击“我知道了” 5、填写医疗信息、 医药费用总金额及“个人负担金额” 6、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1年9月8日,国发〔2021〕16号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均提及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期待专项附加扣除“非常6+1”,我们也会在第一时间为您奉上政策解读及填报指南! 已有信息,一键导入 新增信息,一键五连 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政策变化 让我们且听下回分解 全国网络+专家背书+服务团队+质量管理 我们用心让有温度的服务变得触手可及 服务咨询欢迎拨打服务热线 010-85692930 或您的专属业务代表取得联系 FESCO.财税薪酬管理 依托FESCO智能算薪平台,为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的薪酬外包服务解决方案,助力服务的落地实施,从而协助企业高效算薪、精准报税、规避风险、有效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