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干货丨2020北京市残保金新政要点最全官方解读
2020-08-07

立足人力资源行业最新动态 提供人力资源实操政策解读 捕捉人力资源生态前沿动向 2020年北京市残疾人就业审核 及残保金缴纳工作 现已开启 为此,在7月30日(上周四) FESCO举办了第六期「嗨!HR」 特邀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专家 为全市企业针对残疾人就业审核 及残保金缴纳工作进行解读 近2000人次观看了本次直播 新政概况 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30人(含)以下企业免缴政策,征缴期为8月1日至9月30日。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工)单位,请于8月1日至9月15日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残疾人,由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可相应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此外,今年北京市的残疾人就业审核办法及材料要求也有了新的变化。 政策依据 1 2019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出台了《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2 2019年12月,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 3 2020年2月,中国残联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残联发〔2020〕7号)。 4 2020年7月,北京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出台《转发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京发改〔2020〕1082号)。 5 2020年7月,北京市残联出台《北京市用人(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办法(暂行)》(京残发〔2020〕11号)。 政策解读详情 请看「直播回看」 直播全程回看可点击全文下方视频 ↓↓↓ 10'30'' 直播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