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防疫期劳动关系问题处理操作指南
2020-02-04
2020,全民战“疫”。
从2月3日起,各地企业陆续开始复工,对于HR来说,是一项不小的挑战。
如何保证工作开启后正常运转? 如何面对防疫期员工权益问题? 各地频频出台缓解企业压力新政策,要怎么执行? 不用担心,FESCO TALK将一一进行梳理解答! 本期FESCO TALK,小编不仅汇总了防疫期劳动关系八大关键问题,还送上各类问题处理建议,与您“战”在一起! 疫情期间工资支付问题 员工患病或被隔离 员工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 企业停工停产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以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界限,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为月)内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实际提供劳动的情况,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或发放生活费,具体标准可参照当地规定。 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员工无法及时复工 因疫情影响,员工由于交通等客观因素影响未能及时复工,可优先考虑采取安排休假或调休,在家办公等方式,在此期间保证工资正常支付。除因员工个人主观原因未如期复工的以外,不能按旷工处理。 参考法律及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防疫期间特别注意 劳动合同问题 防疫期间,企业要妥善处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终止。 其中已发放的录用通知,不可因疫情为由取消,但可与员工协商变更上岗时间; 未复工期间,如有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采用电子邮件或者电子签的方式完成,企业应注意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复工后及时补签书面合同; 企业切记,不能与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或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当依照规定予以顺延。 参考法律及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国性企业如何面对各地政策 员工涉及到全国各地的多地用工企业,面对各地政府的政策,原则上企业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政府要求安排员工的复工、工资发放等各类安排,如企业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按照企业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若企业未履行疫情防御与控制的法定义务,情节严重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法律及政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 疫情期间 企业工资发放日期延迟问题 当前疫情无法事先预见,如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企业可能造成错过工资发放日或延迟,企业应当对本情况及时通知给员工,就延迟发送工资问题与员工协商一致,并在复工后尽快支付。 参考法律及政策: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文)第七条 面对看护未成年子女 工资待遇问题 北京市对未成年子女看护做出规定,北京市各类企业职工,每户家庭可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且期间工资企业按照出勤照发,同时规定,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法律及政策: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企业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加班问题 本次不可预见的疫情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若因为抗击疫情需要,相关企业安排或需要劳动者加班,员工应当服从。 参考法律及政策: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特殊情况: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员工加班工资发放问题 本次抗“疫”于春节前打响,若在法定节假日员工加班,需支付300%工资; 本次国家规定延长假期属于休息日,并非法定节假日,若在此期间企业安排员工工作(符合复工要求的前提下),应当给予员工安排补休或向员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报酬。 *关于各地公司具体发放问题,可参考FESCO官方文章: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你想知道疫情期劳动关系问题汇总 参考法律及政策: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第三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除政府要求外 企业如何安排员工在家工作或隔离 在各地区规定的复工期限结束后,如企业从安全角度出发,针对个别疫情严重地区员工预采取继续自行隔离的措施,一方面可安排员工休假、倒休,或可要求员工继续在家办公,但应确保期间的正常工资待遇,另一方面,若拟对员工工资待遇进行调整的,需提前与员工达成一致,并留存沟通及协商记录。 以上仅代表FESCO TALK观点,并非正式法律意见,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或解读,应以官方发布内容为准。 防疫期间,FESCO的每一个人都不会离岗,防控疫情,共克时艰,我们在一起! 往期回顾 1 2 本文由FESCO官方(ID:fesco-bj)整理发布,转载授权请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