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招!你不得不读的公积金新政~

2018-09-17

作者:FESCO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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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晚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

两个重要文件: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


这些政策将从9月17日

也就是下周一正式施行

将对北京市管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

都产生重要的影响

 

新政出台的措手不及

宝宝心里苦,宝宝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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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带您看看

公积金新政在贷款和提取上发生了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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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没看懂?

没关系我们摘重点跟您细说

新政的变化主要集中在:


贷款新政对二套房的界定变化

由此前的“只认房”变为“认房又认贷”


举个栗子

如果您在京已购一套住房,想要卖掉换套新房。按老政策,旧房一经卖出,新房即可算作首套住房。但新政出台后,如果卖掉的旧房曾申请过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那么即使旧房已经卖出,再买的新房也应算作二套房。


贷款新政对贷款额度的变化

贷款额度由与公积金缴存额挂钩

变为与公积金缴存年限挂钩


举个栗子

您每缴一年可贷10万,缴存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这样算下来只有公积金缴存年限大于11年的才有可能贷满120万。如果您22岁毕业工作开始缴存公积金,那么只有到33岁之后(一定要大于11年)申请贷款才有可能达到公积金贷款上限120万。

 

另外,按照新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5岁,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我们假设您35岁申请到了公积金满额120万的贷款,用30年还清,按照3.25%的基准利率计算,等额本息月还款额为5222.48元。按照新政倒推,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至少要8704.13元。


提取新政规范购房提取

购房提取公积金将受您户籍所在地的限制


举个栗子

● 如果您为青岛市户籍,配偶为德州市,如购买青岛市、德州市、济南市(省会)、北京市(本市)的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地区房产不可申请。

● 如果您已办理购买北京住房的提取手续,若您名下或配偶名下还有符合户口所在地(京外户口所在县市或省会城市)所购房屋,按“新政策”要求,将不予以受理购买异地住房申请提取。


因新政刚刚出台

FESCO官网和HELO APP中

公积金支取功能也在紧锣密鼓地更新

部分公积金支取功能会暂停使用

(租房支取功能暂不受影响)


新政出台后

对您的影响大吗?

欢迎在FESCO官微评论区发表您的看(tu)法(cao)哟~


点击此处

进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即可下载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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