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新办(朝阳区)
一、申请条件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Ø 在国内满足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12个月以上;
Ø 在京以实际工作单位名义连续交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至少12个月;
Ø 在北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②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Ø 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Ø 如申请单位为独立法人,注册资金须至少100万人民币。
二、所需申报材料(注:以下材料无特殊说明无需提供原件,仅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每页加盖公章或人事章,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税的相关材料需要注明联系人+电话)
1、委托FESCO代办客户提供“委托代办说明”(模板见附件1) ;
2、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诚信声明(人事章或公章+单位主管级别以上负责人亲笔签字)(模板见附件2);
4、居住材料(涉及房产证的需提交房本主要信息页、附记页、及有房管局的盖章页):
Ø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复印件(有效期在两个月之内,提交此材料的以下提到的住房材料均无需提交)
注:自2020年11月20日起将网上核发电子《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员工可提交北京通APP展示的“北京市居住证”截图 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截图 或“派出所开具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加盖派出所章”,任选其一进行递交(具体样式请参考“附件12”);如在2020年11月20日前员工已办理实体北京市居住证的且在有效期2个月以上的可提交实体卡正反面复印一张A4纸上进行使用。
Ø 自有住房需提供以下材料(任意一项即可)
①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产权证为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
② 现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③ 商品房预售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开发商或物业开具的《同一地址证明》复印件。《同一地址证明》包括居住人姓名、身份证号、居住详细地址,物业或居委会盖章。
Ø 借住亲友提供以下材料(模板见附件3)
① 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以上自有住房所需材料”及亲友双方签署《借住诚信声明》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Ø 租赁房屋提供以下材料
① 租赁私房的,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与第三方中介签订的租赁合同,提供租房合同及房主委托出租的委托协议;租房合同有效期不低于6个月;
② 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5、申请人18位非北京地区身份证;
6、毕业证书+学历查询页、学位证书+学位查询页;
Ø 毕业证书: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将用户名密码写在个人工作居住证系统的申请原因处,并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人事章,且距有效期至少两个月;无法在线查询的出具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操作流程见附件8)。
Ø 学位证书: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的需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在线验证,将“用户名”+“密码“写在个人工作居住证系统的申请原因处;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或无法在线验证的出具书面学位认证报告(操作流程见附件9)。
Ø 如果无学位,须提供职称证书及职称审批表。职称证书需要提供首页带编码页以及本人信息页。注:职称证书通过考试获得的,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通过评审获得的,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原件。
Ø 如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毕业证书复印件
7、与在京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用电子签的,可以提供电子签订劳动合同的打印件。同时,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要求订立电子签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
①劳动合同需满足签订一年及以上,员工提交材料时需已过试用期,且劳动合同有效期大于3个月;
②提交材料时,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的,提供合同复印件逐页盖章;如合同不足1年以上的,需提交上一本合同+现合同复印件逐页盖章;
8、提供在京全部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加盖公章或人事章(操作流程见附件4);
9、申请人提交近12个月的“单位报税系统截屏”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或人事章(操作流程详见附件6)或提供申请人近一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申报收入记录》。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或人事章(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0,附件11)
注:报税截屏打印路径为“自然人税收管理扣缴客户端-首页-查询统计-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截屏包括姓名,单位,不得隐藏内容)。要求近12个月的月均申报收入额(包含工资收入及奖金收入等)不低于上一年北京月社平工资的1.5倍。
10、纳税诚信声明,财务负责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模板见附件7)。
11、 单位介绍信
如有随往人员,请参考随往人员变更材料。
注意事项:如申报单位为北京事务所或北京代表处,除以上材料外,需另外提交单位与 FESCO签订的有效期内的人事服务合同复印件
附件4:《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定制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