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归国(法人公司备案)
2019-05-15
留学归国(法人公司单位备案)
服务对象:企业HR
服务范围:北京
受理地点:教育部留服服务中心官网
受理时间:工作日
单位立户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原则上应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2、在北京市各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还需提供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用人单位本身能够为留学人员提供档案和集体户口服务或者委托相关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档案和集体户口服务。
(二)申请程序
新单位备案流程:
第一步:线上注册
1、 单位在线注册,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并提交备案申请。注册网址:https://zwfwbl.cscse.edu.cn/toDwRegister
2、 单位等待审核,并根据审核要求进行单位法人代表实人(手机端二维码刷脸)认证。
3、 审核通过,审核结果及数字安全软证书发送至单位备案专办员邮箱。
4、 单位根据邮件说明安装数字安全软证书,并可通过“软证书登录”方式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就业落户相关业务。
第二步:上传材料清单: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 集体户口材料扫描件。
a) 使用本单位集体户口地址,须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 使用人事代理机构集体户口地址,须提供①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②人事代理机构开具的落户地址证明信③备案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备案单位公章)。
c) 使用具有隶属关系单位集体户口地址的备案单位,须提供①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提供加盖集体户口地址单位的户口管理部门印章及备案单位公章。②提供集体户口地址的单位出具隶属关系和同意接收备案单位办理的留学回国人员户口的情况说明,并加盖该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印章。
3、用人单位公开的招聘信息材料。
4、单位专办员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记录(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5、在北京市各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还需上传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6、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年度备案流程
1、已安装数字安全软证书的年度备案单位,可根据证书内的年检日期提示,通过“软证书登录”方式登录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企业账户,在线申请年度备案(点击年检申请按钮)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未安装数字安全软证书的年度备案单位,可用旧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企业账户,在线申请年度备案(点击年检申请按钮)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账号为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密码为旧系统登录密码。如忘记密码,可用“忘记密码”功能,通过原经办人手机接收验证短信重置密码。
具体材料要求请参考中国留学网:
http://zwfw.cscse.edu.cn/cscse/jylh/391602/391605/398761/index.html
下载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