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办理条件】: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可办理非本市户籍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身份证无法确认为非本市户籍,还需提供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本人签署《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表格及填写样表】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pdf,请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样表_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pdf
【特别提示】:
1、证件类材料请注意,证件有效期务必自申请日起计算2个月内,如在申请过程中失效,管理部将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3、为确保资金支付安全,提取务必使用本人开户的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国管公积金联名卡不可用;
4、请本人持提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办理支取手续,恕不接受代办。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08:30-16:30取号;中午12:00-13:30公积金支取开放的值班窗口数量有限,为避免等候时间过长,请您合理安排您的到访时间;
办理地点: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雅宝路办公楼一层服务大厅(地址:朝阳门南大街14号)。
相关政策执行标准以政府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