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证办理要求(聘用单位变更)——昌平区

2022-08-05

一、业务办理条件:

持证人有基础信息和业务信息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工作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


二、证件申报材料:

所有上传附件中的电子材料需印章清晰、内容完整(含封面、编号页)、不得有遮挡;内容连续、方向正确;格式为PDF扫描件

一、个人诚信声明(附件 3);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变更项:

1.申请随往子女(18 周岁以下)变更:

(1)婚姻凭证、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的彩色扫描件

(2)随往子女系未婚生育的,提供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以及其他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


2. 申请居住地址变更:

本人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未取 得居住证的提供以下任意项:

(1)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配偶房产还需提供其身份证、婚姻凭证)

(2)借住亲、友房产:提供房产证、房主身份证、亲友双方签 署房屋借住声明;(模板见附件 4) 

(3)租赁房产: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 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复印件,以及尚有 3 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4)租赁公房:提供房产证和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说明

(5)公租房: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 申请其他信息变更

(1)婚姻状况:婚姻凭证;

(2)政治面貌:提供政治关系所在地出具的相关凭证

(3)户口所在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 学历学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凭证

(5)专业技术职务:提供职称证书以及与职称考、评、验相关的凭证材料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登陆“北京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z.gov.cn/)”点击在线办事栏目的人才业务办理平台个人入口,跳转至“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照系统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系统填报、资料上传和申请提交(填写参考https://www.fesco.com.cn/gjjzq.html?id=844)。其中,办理随往人员变更的请提交“证件业务信息变更”申请;办理基础信息变更(居住地址、户籍地址、学历学位信息等)的请提交“证件基础信息变更”申请


四、相关材料

人才业务办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个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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