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变更——东城区

2022-08-05

材料要求:

1. 原单位离职证明(需注明离职日期,可在个人系统“附件管理”的其他材料项目中同步上传)

2. 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由单位在员工关联界面上传)

3. 《诚信声明》;(模板见附件2


注意事项:

1. 持证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在持证人离职之日起 7 日内在系统内申请解除员工关联

2. 解除关联后证件处于挂起状态,请在证件有效期内办理变更业务

3. 挂起状态是否影响使用,请咨询各证件使用的主管部门

4. 聘用单位须与社保扣缴单位一致

5. 新聘用的单位须符合东城区办理要求

6. 申请时,申请人须在申请单位产生 1 个月社保记录

7. 后续续签时,如聘用单位变更转入记录与社保实际缴纳记录不一致,将影响续签核准


相关资料:

人才业务办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个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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