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热点答疑
2023-12-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九条“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12月5日,FESCO特别邀请财税薪酬事业部财税政策咨询顾问刘子薇、王金璇来到「Hi!HR」直播间,围绕2023年热点个人所得税政策全解读、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注意事项等内容为纳税人进行线上分享,更好的帮助纳税人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
此外,FESCO财税薪酬事业部外籍人士薪税专家刘昕怡、女性薪税政策专家李佳整理了外籍人津补贴、女员工生育津贴常见问题,为观众带来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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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答疑汇总
■ Q: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吗?
FESCO专业解读:可以的,但父母必须是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
■ Q: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他的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吗?
FESCO专业解读:可以的。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 Q:家中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他们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FESCO专业解读:可以的。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
■ Q:孩子因为生病休学,那在孩子休学期间,他的父母是否仍然能够享受子女教育的扣除?
FESCO专业解读:如果说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是可以连续扣除的,还有一点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 Q:子女在校是“2+2”联合培养模式,2年在国内读书,2年在国外读书,而且毕业证是国外学校发放的,在国内没有学籍号,那这种情况,他的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FESCO专业解读:可以的。子女教育允许扣除境内外教育支出,问题中子女前两年在国内读书,父母作为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填写子女接受教育的相关信息;后两年在境外接受教育,无学籍的,可以按照接受境外教育相关规定填报信息,没有学籍号可以不填写,但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留存相关证书、子女接受境内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简章、出入境记录等。
■ Q:有些家长在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时,看到上面有教育终止时间,不知道要不要提前填好孩子的教育终止时间?
FESCO专业解读: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如果您的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那之前的教育信息不用删除,新增一条就可以,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 Q:在国外读研,并取得了国外颁发的证券及期货从业资格证书,那他本人是否能够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FESCO专业解读:不可以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Q:同一年度内的取得了多个属于扣除范围内的证书,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叠加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FESCO专业解读:不可以叠加享受,同一年度内,只能享受3600元定额扣除。若纳税人在2022年度同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则只能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不可叠加享受。若纳税人在2021年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2022年度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则在2021年度汇算清缴与2022年度汇算清缴均可按照3600元进行定额扣除。
■ Q:以前年度拿到了属于扣除范围内的证书,可以在今年进行继续教育扣除吗?
FESCO专业解读:不可以的。只能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填报扣除。
■ Q:独生子女,且父母都已年满60周岁,每月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6000元吗?
FESCO专业解读:不是的。无论您赡养几位老人,都只能享受最高3000元的扣除。
■ Q: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3000元扣除标准?
FESCO专业解读:不可以的。如果纳税人是非独生子女,需要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到的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
■ Q:老人年中离世,如何调整赡养老人扣除?
FESCO专业解读:老人去世的当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需要作废调整,明年不再填报即可。
■ Q: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且租房合同上两人都签过字,是否可以分别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FESCO专业解读:不可以的。因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的城市相同,那么只能由一方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 Q:刚参加工作,租房没有合同,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FESCO专业解读:根据办法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备查资料。因此,您要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话,应当签订合同或协议。
■ Q:以丈夫的名义签订租房合同,租金由妻子支付,妻子是否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FESCO专业解读:不可以的。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如果夫妻工作城市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由丈夫进行扣除。
■ Q:刚办的房贷期限是30年,在扣完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就不用缴税了,可以选择过两年再开始办理房贷扣除吗?
FESCO专业解读:可以的。但是您需要注意,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 Q: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FESCO专业解读: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如果您此前没有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您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是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
■ Q: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FESCO专业解读: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注意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据此可以准确填报相关扣除。
■ Q: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由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多少呢?
FESCO专业解读: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每个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所以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