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门槛放松: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至2成

2017-09-10

作者:FESCO小编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以下为通知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建金[2015]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8月27日

客户服务 400-8000-800

FESCO服务

FESCO官方

企业级需求
个人级需求

产品名称

预计人数/份数

地 区

姓 名

公 司

电 话

电子邮箱

验证码

提交

请选择产品名称

社保公积金代理

劳务派遣

岗位外包

人事档案和户口相关服务

弹性福利

工会服务

健康体检

保险保障

残保金服务

薪酬外包

外籍人服务

员工档案管理服务

HR共享服务(SSC)

政务服务

招聘服务

灵活用工/众包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IT外包

法律咨询

员工背景调查

培训学习

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