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定居户口注销提取

2023-06-26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出境定居户口注销的,可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下,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途径有两种: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选择“账号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11.出境定居销户】,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页面,自动显示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公积金用卡卡号,并上传“户口注销证明”。

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应先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卡用维护】按键,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用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键,添加成功。后续流程从“一、第二步”开始,继续办理即可。

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每家银行限一张。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提示:“缴存状态”必须为“封存”方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第三步,查看进度。

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

【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

【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

【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系统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查询:

1.点击下方网址查询: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ywwdfw/1735655/index.html

2.微信端查询:

通过微信搜索【北京公积金】,关注【北京公积金】,点击下方【服务】,点击【便民服务】,点击【业务网点分布】即可查询附近网点

 

第一步,提供材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出境定居户口注销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第二步,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本人办理: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公积金可用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签署《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下载表格:

承诺书20230606.doc请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样表).pdf


特别提示:

1. 证件类材料请注意,证件有效期务必自申请日起计算2个月内,如在申请过程中失效,管理部将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2. 为确保资金支付安全,申请人应使用北京地区10合作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发放的Ⅰ类银行卡作为公积金用卡办理提取业务

3.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请务必确认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利用虚假材料套取公积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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