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
2012-06-18
作者:FESCO小编
根据国家及本市 “放管服”工作要求,卫生健康委取消办理再生育确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各项奖励及扶助事项时提交的生育情况证明。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不在需要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社区村(居)证明生育情况并盖章。办理方式是由夫妻双方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或《初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待遇申请表》,到其所在街道办理,其他程序不变。
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jw.beijing.gov.cn/bmfw/201807/t20180725_2449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