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注册区变更——西城区

2022-08-05

一、办理条件:

已在其他区县开通工作居住证办理权限,现纳税地变更至西城区,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等单位


二、申报材料:

所有上传附件中的材料应为信息清晰的原件照片或系统截图

1. 单位《诚信声明》(样例见附件1)申请人签字,单位法人签字+盖公章

2. 单位近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3. 单位工作居住证办理工作规定。即单位自行制定的工作居住证办理标准,须包含职务、入职年限、社保基数、收入金额、最低学位等,并注明单位工作居住证业务办理部门负责人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亲笔签名 。(单位办理规定不得低于《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城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西人社发〔2019〕107 号)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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