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SCO员工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均不是外企集体户口) 一、 夫妻双方均系初育,生育第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系北京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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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存档单位发放《生育服务证》,并在“女方存档单位”处盖章;
(2)男方存档单位在“男方存档单位”处盖章;
(3)持双方存档单位盖章的《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生育服务证》生效。
所需材料:(1)下载并填写《生育指标申请表》;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信息页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复印件;
(4)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有再婚,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的复印件;
(二)夫妻一方系北京户籍,另一方系非北京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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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计划为孩子办理北京户籍,请先咨询在京一方户籍地计生办办理《生育服务证》
相关要求;
(2)夫妻双方按照在京一方户籍地计生办要求准备材料并盖章;
(3)持《生育服务证》到在京一方户籍地计生办盖章,《生育服务证》生效。
所需材料:(1)下载并填写《生育指标申请表》;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信息页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复印件;
(4)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有再婚,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的复印件;
二、 夫妻双方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系北京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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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先咨询女方户籍地计生办,办理《生育服务证》的相关要求;
(2)夫妻双方按照在女方户籍地计生办要求准备材料并盖章;
(3)女方户籍地计生办审核材料,报送至在女方户籍所在区计生委;
(4)区计生委审核材料并发放《生育服务证(再生育一个子女)》;
(5)《生育服务证(再生育一个子女)》,返回夫妻的存档单位分别盖章后生效。
所需材料:(1)下载并填写《生育指标申请表》;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信息页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复印件;
(4)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有再婚,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的复印件;
注:如夫妻双方系独生子女,须提供双方的《独子证》复印件;
如第一个孩子系病残儿,须提供区指定医院的《医学鉴定报告》;
如夫妻中有一方系外籍,且之前子女均属外籍,须提供配偶及第一个子女的护照
复印件;
如不属于以上情况,请先与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确认,是否能够申请再生育一个
子女;
(6)第一个孩子的《生育服务证》、《医学出生证明》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
页)复印件;
如第一个孩子已办理《独子证》,还须提供《独子证》复印件;
(二)夫妻一方系北京户籍,另一方系非北京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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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计划为孩子办理北京户籍,请先咨询在京一方户籍地计生办,
办理《生育服务证》相关要求;
(2)夫妻双方按照在京一方户籍地计生办要求准备材料并盖章;
(3)京一方户籍地计生办审核材料,报送至京一方户籍所在区计生委;
(4)区计生委审核材料并发放《生育服务证(再生育一个子女)》;
(5)《生育服务证(再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在京一方户籍地计生办要求,分别盖章
后生效。
所需材料:(1)下载并填写《生育指标申请表》;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信息页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复印件;
(4)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有再婚,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的复印件;
注:如夫妻双方系独生子女,须提供双方的《独子证》复印件;
如第一个孩子系病残儿,须提供区指定医院的《医学鉴定报告》;
如夫妻中有一方系外籍,且之前子女均属外籍,须提供配偶及第一个子女的护照
复印件;
如不属于以上情况,请先与在京一方户籍地计生办确认,是否能够申请再生育一
个子女;
(6)第一个孩子的《生育服务证》、《医学出生证明》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
页)复印件;
如第一个孩子已办理《独子证》,还须提供《独子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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