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贵司长久以来对我司的支持和帮助!我司为员工办理入职体检服务的检查项目因相关政策变化需要调整,为保证贵司及员工的利益,特告知如下: 近日,我司接到《北京市卫生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 “二级及以下开展体检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确保取消入学(含入幼儿园、托儿所)、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 为此,我司入职体检服务的检查项目将于2010年3月起进行调整,取消“澳抗”等涉及乙肝检测的项目。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络我司业务代表,我司将竭诚为您协调解决。 敬颂商祺!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3月4日
相关政府文件:北京市卫生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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