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求,为加强申请单位资格资质审查及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管理,定于每年4月1日-30日期间开展年检工作。请已经成功办理了聘用单位立户申请的客户注意按时间和要求进行年检工作,避免影响贵单位工作居住证的申请和办理,年检分为两部分:单位年检及个人年检。具体如下:
一、单位年检: 每年4月1日系统自动更新所有有效状态的单位变为未年检状态,此时需要单位在系统内发起单位年检申请。在4月1日-30日期间内,在单位用户系统提交的年检申请不需要审批,系统自动审批通过。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检申请的单位将被系统自动冻结,在冻结状态期间内,单位无法使用该系统,需由单位提交年检申请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解除冻结状态。 网上操作指南:http://210.73.77.7/yjrc/help/unit/unit_6.html#_Toc197236343
二、个人年检: 每年4月1日系统自动更新所有有效状态的个人证件变为未年检状态,此时需要单位在系统内发起员工年检申请,在4月1日-30日期间内在单位系统提交的证件年检申请不需要审批,系统自动审批通过。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证件年检申请的个人用户将被系统自动冻结,在冻结状态期间内,个人用户无法使用系统,需由单位代个人提交年检申请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办理年检业务。 网上操作指南:http://210.73.77.7/yjrc/help/unit/unit.htm,详见4.2证件年检申请
特别提示: 年检申请由员工所在单位发起,员工只能查询,不可修改; 个人用户查询操作步骤: (1)操作员点击菜单中的“已申办业务查询”链接,选择菜单中的“查询证件年检”; (2)操作员点击“查看”图标,查看业务办理情况详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