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政策性住房,减轻购房人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近日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新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取范围 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政策性住房(购买经适房、限价房需)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您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您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支取可用银行卡>>) 二、提取额度 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政策性住房首付款的,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开发商开具的加盖公章的购买政策性住房证明中明确的首付款额度核定您及其您配偶的可提取总额。 三、提取证明材料 (一)主购房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选房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银行卡及复印件。 (二)配偶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供(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配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主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支取记录单上的可累积提取限额要小于首付款额度) 四、支取时间及地点: 1、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支取地点: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FESCO总部B区一层服务大厅(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桥之间,紧临二环路,路东),乘44路、800路,820路,810路,850路,750路,特2路,雅宝路下车即可。 3、咨询电话:400-8000-800
|